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(GIP)
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让有意在新加坡经商的外国人享有更大的便利。有兴趣在新加坡创业或者进行投资者,皆有资格按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规定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。欲知更多详情和深情程序,请参考以下资料:
重要事项:
I)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评估准则
请注意,以下更改将从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:
拥有创业与经商经验的申请者:
公司的主营业额准则:
- 公司上一年的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三千万元以上;
-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平均额必须达到新币三千万元以上。
II) 投资方案
请注意,以下更改将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:
在此计划下,申请者可选择其中一个投资方案:
A方案: 投资至少新币两百五十万开拓新的生意,或扩充现有的生意。
B方案:投资至少新币两百五十万予获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批准的基金。
* C方案投资选项将被取消,申请者不能将50%的投资额投资予自住私人住宅。
III) 亲属永久居留权的申请
请注意,以下更改将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:
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主要申请者,不能够为父母和配偶的父母申请永久居留权。他们可转而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长期探访证(Long Term Visit Pass - LTVP)。
长期探访证可根据主要申请者的再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性进行更新。
-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电子申请表
- 表格4— 申请新加坡入境准证
-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简介
-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评估标准
-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者需提交的重要相关文件
- 获批准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投资基金名单
- 申请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流程表
- 全球商业投资者电子申请表格的电脑系统要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