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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政策



经济发展局有许多优惠政策和发展计划,能协助您扩展业务。


这些计划可分为以下两类:

 

资金补助计划
计划所获利益奖励对象
创新发展计划
(Innovation Development Scheme)
  • 共同资助,以支持产品创新、加工与应用
  • 可资助下列项目费用:
    • 人力
    • 设备和材料
    • 专业服务
    • 知识产权
  • 从事产品,流程或应用程序创新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
企业研究奖励计划
(Research Incentive Scheme for Companies)
  • 共同资助,以支持成立研发中心、发展新科技方面的内部研发能力
  • 可资助下列项目费用:
    • 人力
    • 设备和材料
    • 专业服务
    • 知识产权
  • 进行研发活动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
新技能资助计划 (Initiatives in New TECHnology)
  • 共同资助,以支持在应用新技术、产业研发和专门知识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发展
  • 引进或开发新技能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
点击这里了解更多关于飞机旋转部件领域的投资津贴(IA)计划

欲知其他研发计划资助,请点击这里下载有关文件。


税收优惠
计划所获利益优惠对象
先锋(Pioneer)计划(制造业)
  • 合格的制造业务收入一律免税
  • 制造业
先锋(Pioneer)计划(服务业)
(也可用于国际总部(IHQ)奖励)
  • 合格的服务业务收入一律免税
  • 服务业
  • 全球总部(GHQ)
业务扩展奖励计划
(也可用于国际总部(IHQ)奖励)
  • 合格业务的新增收入可缴纳5%或10% 的减低税率
  • 制造业
  • 服务业
  • 区域总部/国际总部(RHQ/IHQ)
  • 知识产权中心
投资加计扣除计划
  • 固定资本开支的30%或50%的额外加计扣除
  • 制造业
批准的控股公司(仅适用于国际总部(IHQ)奖励)
  • 持子公司至少50%股份超过18个月的控股公司, 撤资时将可享有相等于资本收益的免税待遇
  • 有控股能力的区域总部/国际总部 (RHQ/IHQ)
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(Finance & Treasury Centre)税收优惠
  • 合格的服务及业务所获的费用、利息及其他收益可缴纳5%或10% 的减低税率
  • 金融与资金管理业务所偿还银行或关联公司的贷款利息可免预扣税
  • FTC
特许权使用费奖励计划
  • 获取先进科技和知识所缴的特许权使用费可减免预扣税至 0% 或 5%
  • 制造业
  • 知识产权中心
批准的外国贷款
  • 购买生产设备的贷款利息可减免预扣税至 0%, 5%或10%
  • 制造业
S19B收购知识产权的资产减值税计划
  • 如果收购法律和经济类知识产权,可直接获得为期5年的资产减值税
  • 如果只收购经济类知识产权,须经经济发展局批准
  • 知识产权中心
S19C研发费用分摊的资产减值税计划
  • 为期1年的研发费用分摊资产减值税
  • 制造业
  • 知识产权中心
 

点击这里下载有关设立总部(HQ)的奖励资料

点击这里下载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奖励(FTC Award)手册

如需进一步信息,请到经济发展局的客户服务中心或拨(65)6832 6832与他们联系。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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